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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粉救活体系模块规划一般规则

发布时间: 2024-03-08 来源:视频中心

  3.1.6组合分配体系的救活剂储存量不该小于所需储存量最多的一个防护区或维护目标的储存量。

  3.1.7组合分配体系维护的防护区与维护目标之和不允许超出8个。当防护区与维护目标之和超越5个时,或许在喷放后48h内不能康复到正常作业状况时,救活剂应有备用量。备用量不该小于体系模块规划的储存量。

  Av——防护区的内旁边面、底面、顶面(包含其间开口)的总内外表积(m2)。

  3.4.3一个防护区或维护目标所用预制救活设备最多不允许超出4套,并应一起发动,其动作呼应时刻差不得大于2s。

  3.1.4当防护区或维护目标有可燃气体,易燃、能够焚烧的液体供给源时,发动干粉救活体系之前或一起,有必要堵截气体、液体的供给源。

  3.1.5可燃气体,易燃、能够焚烧的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火灾宜选用碳酸氢钠干粉救活剂;可燃固体外表火灾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救活剂。

  3.3.2室内部分使用救活体系的干粉喷发时刻不该小于30s;室外或有复燃风险的室内部分使用救活体系的干粉喷发时刻不该小于60s。

  2架空型喷头应以喷头的出口至维护目标外表的间隔确认其干粉运送速率和相应维护面积;槽边型喷头维护面积应由规划选定的干粉运送速率确认。

  3.1.1干粉救活体系按使用方法可分为全吞没救活体系和部分使用救活体系。补救关闭空间内的火灾应选用全吞没救活体系;补救详细维护目标的火灾应选用部分使用救活体系。

  1喷放干粉时不能主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其总面积不该大于该防护区总内外表积的15%,且开口不该设在底面。

  3.3.1部分使用救活体系的规划可选用面积法或体积法。当维护目标的着火部位是平面时,宜选用面积法;当选用面积法不能够做到使一切外表被彻底掩盖时,应选用体积法。

  1维护目标的核算体积应选用假定的关闭罩的体积。关闭罩的底应是实践底面;关闭罩的旁边面及顶部当无实践围护结构时,它们至维护目标外缘的间隔不该小于1.5m。

  3.2.5防护区应设泄压口,并宜设在外墙上,其高度应大于防护区净高的2/3。泄压口的面积可按下列公式核算:

  3喷头的安置应使喷发的干粉彻底掩盖维护目标,并应满意单位体积的喷发速率和规划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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